为进一步规范辖区城乡低保管理,提升城乡低保工作质量,改善城乡低保工作的社会评价,妥善解决农村低保存在的问题,2018年以来,卧牛山街道积极做好辖区群众城乡低保申请工作。具体办理流程如下:
由户主本人向户籍地的村委会(受乡镇委托)或社居委(受街道委托)提出书面申请;提供身份证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;家庭成员(赡抚养人)收入有效证明;近六个月水、电及通讯费用收据等相关证明。若不符合,退回,书面说明理由。
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(最长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),户籍地乡镇(街道)在居住地村(居)民委员会协助下,组织人员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进行入户调查核实。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后,户籍地乡镇(街道)根据家庭经济状况入户调查、信息核对、民主评议听证等情况,对申请家庭是否给予低保提出建议意见。公示期为7天,公示期满无异议的,上报市低保管理部门审批。若不符合,退回,书面说明理由。
市低保管理部门应当全面审查街道上报的申请材料、调查材料和审核意见,并按照不低于30%的比例入户抽查。对符合条件的,公示期为7天。有异议的,应当重新组织调查核实,并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决定,重新公示。若不符合,退回,书面说明理由。
对批准给予低保的,通知街道建档,发放低保证。从批准之日下月起发放低保金。市低保管理部门对批准享受低保的户主姓名、家庭人口数及享受金额在对象户籍地长期公示。若不符合,不批准,退回,书面说明理由。(通讯员 徐丽丽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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